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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26條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熱處理設施,應符合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之規定。 前項處理設施採焚化法處理者,準用一般廢棄物焚化處理設施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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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