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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第14條

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二條及前條規定應檢具之文件,除申請表應為正本外,其餘文件得檢送影本供核發機關審查。但核發機關必要時得要求事業提示正本供查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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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