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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人員執業證書核發規則 第4條

交通技術人員申請核發執業證書,向交通部或其授權之發證機構為之。其領得執業證書後,始得擔任所列資位及規定可任之職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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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