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99.12.07 訂定) › 第7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99.12.07 訂定) 第7條

道安輔導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道路交通秩序及交通安全改進之研究。 二、道路交通安全之教育及宣導。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訂定或修正之技術面研析。 四、道路交通安全教材、宣導影片、摺頁、託播影帶之編撰及製作。 五、汽車運輸業管理從業人員之在職講習。 六、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各類師資之在職講習。 七、民間汽車考驗人員及檢驗人員之在職講習。 八、公路監理人員及工程人員等之在職講習。 九、交通法規講師及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各類師資之定期講習。 十、其他有關交通安全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99.12.07 訂定)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