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 第9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第9條

勞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工地職業災害之調查、處理、防止及改善。 二、公路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之管理及督導。 三、公路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勞工職業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之研擬、執行、督導及追蹤處理。 四、公路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勞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六、其他有關公路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勞工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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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