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 第4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第4條

結構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工程地質調查、鑽探報告審查及資料管理。 二、公路工程混凝土配比設計。 三、公路工程混凝土材料試驗及品質管理。 四、公路工程鋼筋試驗及品質管理。 五、公路工程標線、標誌試驗及品質管理。 六、公路工程結構材料試驗及品質管理。 七、公路工程結構相關技術之研議及發展。 八、其他有關公路工程結構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