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 第6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第6條

技術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工程路面管理基本資料之調查。 二、工程試驗室品質管理。 三、工程試驗儀器校驗。 四、資訊作業管理及資通安全維護。 五、公路工程特殊材枓技術案件之研議。 六、公路工程技術資料之蒐集、驗證及管理。 七、公路工程材料相關技術教育訓練。 八、其他有關公路工程技術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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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