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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貨櫃儲運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貨櫃碼頭裝卸作業督導管理及政令宣導事項。 二、貨櫃碼頭作業申請書表單查核、簽證及結報事項。 三、貨櫃碼頭裝卸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督導事項。 四、貨櫃碼頭裝卸作業違規案件處理事項。 五、貨櫃碼頭現場作業意外及偶發事件處理事項。 六、貨櫃儲運作業之收授、儲放、保管、管制、提運、轉運等事項。 七、進口及出口貨櫃查驗業務之督導、管制及協調事項。 八、貨櫃裝卸業務之督導管理及協調事項。 九、貨櫃碼頭、場站及場區環境清潔維護與督導事項。 十、貨櫃場區設施、貨櫃機具、機電設備維護與管理事項。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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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