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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9條

穀倉掌理下列事項: 一、穀類設施維護及管理事項。 二、穀類各項作業申請書表單查核、簽證及結報事項。 三、穀類裝卸作業督導及政令宣導事項。 四、穀類裝卸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督導事項。 五、穀類裝卸作業違規案件處理事項。 六、穀類意外及偶發事件處理事項。 七、存倉穀類之收授、分嘜、歸堆及保管事項。 八、裝卸穀類短卸、多卸及破件處理事項。 九、穀倉安全及庫區(含租賃區)環境清潔維護與督導事項。 十、機電設備維護與保管事項。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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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