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 第20條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20條

處務會報以外之各項會議,視業務需要,由處長或指派專人主持,得隨時召開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9條看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全文第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