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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機工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機工具管理維修業務之規劃與督導事項。 二、機具整修購置之審查與管考事項。 三、機具維修保養追蹤管制及協助處理事項。 四、材料採購招(發)標及施工預算、決算、審核、竣驗等事項。 五、危險性機具定期申請檢驗之督導與協調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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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