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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2條

旅客服務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港入出境旅客、客運業務服務及改進事項。 二、出境旅客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收繳事項。 三、入出境旅客人數統計事項。 四、旅客所及周圍環境清潔維護及督導事項。 五、旅客安全之維護及協調連繫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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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