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 第14條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本處各項業務之權責劃分,依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 本處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處擬訂,報請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