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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9條

人事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機關組織編制事項。 二、分層負責及權責劃分事項。 三、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 四、任免、銓敘、俸給及遷調事項。 五、退休、離職、資遺及撫卹事項。 六、考核、獎懲及考成(績)事項。 七、表揚褒獎及申訴事項。 八、差假勤惰管理事項。 九、訓練、進修、講習、出國及考察事項。 十、保險、待遇、福利互助及各項補助費事項。 十一、員工文康活動及慶典集會事項。 十二、勞資關係及工作規則事項。 十三、人事資料管理事項。 十四、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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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