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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5條

浚港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灣維護疏浚及回填施工事項。 二、施工預、決算之編擬事項。 三、施工監管、二級品管、估驗及竣工驗收作業事項。 四、工程表報、資料彙整、施工問題處理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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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