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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本所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業務課:業務承攬簽約、運輸計劃、貨櫃貨箱運輸計劃、稽核、事故 處理事項。 二、機具管理課:各種車輛及運輸機械作業之管理、調撥、維修稽核事項 。 三、倉儲課:倉儲管理、籌劃、調配、倉儲檢核、調查統計事項。 四、總務室:文書、印信、事務保管、出納、修繕、產業管理及不屬其他 各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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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