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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暫行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並置主任課員、課員、司事等各若干人,其 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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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暫行組織規程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規程依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項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暫行組織規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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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