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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暫行組織規程 第7條

本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並置主任課員、課員、司事等若干人,其員 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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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