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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航港局處務規程 第15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資訊服務策略之規劃、建置、管理及推動。 二、本局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三、本局資通安全之規劃、建置及推動。 四、本局業務資訊化之支援。 五、其他有關資訊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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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