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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3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交通部部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三人,由交通部次 長、內政部次長、教育部次長兼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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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