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辦事細則 › 第14條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14條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 二、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之處理。 三、政風興革建議。 四、政風考核獎懲建議。 五、公務機密維護。 六、危害或破壞本處事件之預防及陳情、請願之協助處理。 七、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查。 八、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辦事細則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