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人工生殖資料通報及管理辦法 › 第9條

人工生殖資料通報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機構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二個月內填報捐贈生殖細胞或以捐贈之生殖細胞形成之胚胎未完成捐贈、返還、銷毀、轉贈或轉移通報表(附表四): 一、依第四條第一項列管之捐贈人,無法完成捐贈者。 二、依本法第十九條但書規定,返還捐贈人未經銷毀之生殖細胞者。 三、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至第四項之規定為銷毀者。 依本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之轉贈及轉移,應由轉出機構將個案之附表一至附表三、捐贈人或受術夫妻之書面同意書及主管機關回復等有關資料影本移由轉入機構保存,並由轉入機構於附表四簽章確認。 前項轉出機構應於轉贈或轉移完成日起二個月內,檢具附表四向主管機關通報。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人工生殖機構(以下簡稱機構)應通報之人工生殖資料如下:一、生殖細胞捐贈人健康檢查及評估。二、…第3條機構辦理生殖細胞捐贈前,應填具生殖細胞捐贈查核申請表(附表一)向主管機關申請查核。第4條主管機關受理前條查核,應將該捐贈人之資料收錄至人工生殖資料庫;經查核其符合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第5條經第三條查核符合捐贈精子資格者,該機構得於第一次取得精子日起六個月內分次取得其精子,並應確保…第6條第四條之資料非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列管:一、該捐贈人未完成實際捐贈程序,且經通報主管機關…第7條機構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進行檢查及評估後,應於完成日起十四日內填報生殖細胞捐贈人健康檢查及…第8條機構使用捐贈之生殖細胞或以捐贈之生殖細胞形成之胚胎為受術夫妻施行人工生殖時,應於施術日起十二…第10條機構應按週填報前一週接受治療個案之人工生殖開始使用排卵藥物等進入治療週期個案通報表(附表五)…第11條機構應按季以主管機關提供之通報系統,通報前一季之人工生殖個案資料表(附表七)。第12條機構應按年以主管機關提供之通報系統,通報前一年之受術夫妻生殖細胞或胚胎銷毀情形通報表(附表八…第13條主管機關得隨時查核機構之人工生殖相關資料。第14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及本辦法所定事項,主管機關得委任其所屬國民健康署或委託相關團體辦理。第15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8條看 人工生殖資料通報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