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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 第28條

仲裁庭為進行仲裁,必要時得請求法院或其他機關協助。 受請求之法院,關於調查證據,有受訴法院之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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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