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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8條

選址小組應於選址計畫經主辦機關核定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報主辦機關公告潛在場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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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