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保安處分執行法 › 第57條

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57條

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五條之規定,於本章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 第56-1條看 保安處分執行法 全文第57-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