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 › 第12條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 第12條

信託投資公司依銀行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但書所為之交易行為,應於行為後一個月內報請財政部核備。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