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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 第20條

信託資金之委託期限最少須為一個月期。但經財政部核准之指定用途信託資金,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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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