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 › 第13條

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 第13條

管理會之任務如下: 一、運動員認可之審查。 二、未指定特定運動員捐款之分配、查核及監督事宜。 三、指定特定運動員捐款之查核及監督。 四、第十六條之結餘款項轉列為未指定特定運動員捐贈之事宜。 五、其他與本專戶管理有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