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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捐助辦理更生保護事業管理辦法 第6條

個別捐助辦理之更生保護事業機構,如舉辦生產事業,應擬具實施計畫, 報請法務部核准。其全部營業收益或所得,應充作更生保護費用,不得移 作他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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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