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
› 第6條
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 第6條
交通因素之評估指標如下: 一、學校所在地海拔高度。 二、學校距火車站、高速鐵路站、大眾捷運系統站、輕軌系統站之最短行車距離。 三、學校距直轄市、縣(市)政府首長辦公室所在地之最短行車距離。 四、學校距鄉(鎮、市、區)公所之最短行車距離。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條
看 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