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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五十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施行病理解剖檢驗前,應會同地方主管機關確實與死者家屬充分溝通,始得作成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屍體病理解剖檢驗通知書,或疑似預防接種致死屍體病理解剖檢驗通知書,送達死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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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