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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13條

僑生就讀臺師大僑生先修部,修業期滿符合結業資格者,由臺師大僑生先修部檢具結業生成績名冊、入學申請表、志願序及招生學校所規定之其他文件,送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核定分發就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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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