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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地放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本會開會時,得邀公產管理機關或與公地放領業務有關機關派員列席說明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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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