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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 第5條

甄訓組職掌如下: 一、關於替代役甄訓相關法令之研擬、修正、解釋事項。 二、關於替代役審議委員會之綜合事項。 三、關於替代役提前退役業務之處理等事項。 四、關於各需用機關替代役年度及四年需求調查評估事項。 五、關於替代役意願調查、申請、徵集、輸送、甄選、分發之規劃、督導 事項。 六、關於各種役政及替代役訓練計畫之擬訂、規劃、督導事項。 七、關於替代役役男軍事基礎訓練、專業、在職訓練之推動事項。 八、關於替代役師資培訓、儲備之推展事項。 九、關於替代役訓練經費、教材、表報及成果之規劃、督導事項。 十、其他有關甄訓業務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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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