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 › 第6條

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 第6條

管理組職掌如下: 一、關於替代役服勤管理法令之研擬、修正、解釋等事項。 二、關於各種役政及替代役業務之參訪、督考與年度評比及年終檢討會等 事項。 三、關於妨害兵役、替代役申訴、徵兵處理與因案停役等案件之調查及處 理事項。 四、關於維護役政風紀之規劃、督導事項。 五、關於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之規劃、督導事項。 六、關於替代役役男重大事故通報及爭議之處理事項。 七、關於各需用機關服勤管理要點審核事項。 八、關於替代役役男請假、獎懲法規增修事項。 九、關於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輔導教育及獎懲辦理事項。 十、關於替代役役男生活管理之督導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管理業務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