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102.12.30訂定) › 第15條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102.12.30訂定) 第15條

第四大隊至第九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違反森林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三、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四、森林區域內違反水土保持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 五、國家公園區域內治安秩序之維護。 六、國家公園區域內自然資源及環境保護之協辦。 七、違反國家公園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辦。 八、總隊部安全維護、營區內機動巡邏勤務執行、支援派遣及其他警衛事項。 九、其他有關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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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