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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8條

本會人事管理、歲計、會計、統計、政風業務由考試院指派人員依據有關規定兼辦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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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