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害糾紛處理收費辦法 › 第4條

公害糾紛處理收費辦法 第4條

公害糾紛事件因損害賠償而申請調處及裁決者,每件收取調處費及裁決費新台幣三千元。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公害糾紛處理收費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