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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庫法 第21條

各級政府依第八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設立之機關專戶存管款項,於不妨礙專戶設立之目的下,各該政府得視公庫實際需要,統一調度運用。 依前項規定調度之機關專戶存管款項,均撥入各該公庫存款戶內;償還時,亦由各該公庫存款戶直接撥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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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