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 › 第16條

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 第16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捷運公司負責路網擴建延伸之興建。
AI 白話解釋
← 第15條看 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 全文第1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