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用天然氣事業重新申請供氣許可辦法 › 第1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重新申請供氣許可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天然氣事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看 公用天然氣事業重新申請供氣許可辦法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