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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第12條

公辦政見發表會會場佈置須整潔莊嚴,會場正面應懸掛橫幅,標明選舉種類、屆別、選舉區及公辦政見發表會等字樣,會場兩側並應豎立國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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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