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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第18條

第二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三條之規定,於辦理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適用之。但第三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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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