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證法施行細則 › 第29條

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民間公證人應將民間公證人遴任證書、通曉英文第一級、第二級或其他外文核定證明及收費標準懸掛於事務所明顯處所。
AI 白話解釋
← 第28條看 公證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3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