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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應辦理之事項、應提出之報單及其他有關文件,採與海關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並經海關電腦記錄有案者,視為已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或提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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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