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出版法 › 第41條

出版法 第41條

出版品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由行政院新聞局予以撤銷登記:  一 出版品之記載,觸犯或煽動他人觸犯內亂罪、外患罪、情節重大,    經依法判決確定者。  二 出版品之記載,以觸犯妨害風化罪為主要內容,經予以三次定期停    止發行處分,而繼續違反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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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