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出版法 › 第42條

出版法 第42條

出版品經依法註銷登記,或撤銷登記,或予以定期停止發行處分後,仍繼 續發行者,得沒入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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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