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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 第13條

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依需求完成整補計畫,凡經核定之水運、空運任務,其航線、時間,非經核准不得臨時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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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