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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處務規程 第8條

勞動保險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 二、勞工保險年金制度之研究、規劃及改進事項。 三、就業保險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 四、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與就業保險財務之研究、規劃及改進事項。 五、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與就業保險之業務監理及督導。 六、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與就業保險非屬基金投資之財務監理及督導。 七、其他有關勞動保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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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