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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本基金會計之處理,應獨立計算,其會計報告及年度決算,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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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